1.元件允许在下列条件下工作
·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%,无爆炸性和腐蚀气体。
·工作电压应大于额定值到1.1倍,外壳应有效接地。
2加热液体时,有效发热区必须全部侵入液体,严禁空烧。发现管子表面有水垢或结碳时,应及时清除干净再用,以免影响散热而寿命。
3.加热易熔金属或固态硝盐. 碱. 沥青. 石蜡等时,应先降低使用电压,待介质熔化后,才能升至额定电压。
4.加热硝盐时应考虑安全措施,预防爆炸事故。
5.加热空气时元件应交叉均匀排列,使元件有良好的散热条件,使流过的空气充分加热。
6.接线部分应放在保温层外面,避免与腐蚀性. 爆炸性介质. 水分接触;引接线应能长期承受接线部分的温度及加热负载,接线螺丝紧固时应避免用力过猛。
7.元件应放在干燥处,若长期放置绝缘电阻低于1MΩ时,可在200℃左右的烘箱中干燥,或降低电压通电加热,直至恢复绝缘电阻。
8.各种管状电加热元件最高使用温度选用:见下表: